2月26日上午,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召开市经济信息化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上海市副市长吴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书记陆晓春代表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作工作报告,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副书记、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陈鸣波代表市经济信息化委作工作报告,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副书记马列坚主持会议。中国浦发党委书记张晋参加了会议。
吴清副市长指出,过去一年,市经济信息化系统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产业企稳回升,在提高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培育发展新动能、优化制度供给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下一步,要主动对标新形势、新使命,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充分认识打响“上海制造”品牌重要性,紧紧围绕“制造”、“质造”和“智造”,突出品质导向、智能引领和绿色发展,聚焦上海有优势、有基础、能突破的高端制造、重大项目、关键领域,深耕细作、大胆创新,既传承发展老字号,又做大做强新品牌。要探索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促进产融对接、军民融合和长三角联动等机制,更好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和培育更多“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加快构筑上海发展新的战略优势。要坚持创新驱动和机制变革,着力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培养一支推进上海产业转型、信息化发展的急先锋、生力军。
陆晓春同志部署了2018年的主要任务: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推动深入系统学习、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以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各项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要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决心和行动,着力构筑上海产业发展战略优势;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厚植上海产业人才优势;要突出政治功能,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要有效落实“四责协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团结带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加快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鸣波同志对2018年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要强力推动实体经济,聚焦打响“上海制造”品牌。聚焦高端化发展,谋划高质量项目落实,打造产业发展高地。二是加快产业创新步伐,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兴动能。加快实施产业创新工程,打造创新平台,深化军民融合,跨界融合发展。三是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全面增强智能融合应用效应。加强顶层设计,深化融合应用,夯实基础保障。四是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持续拓展转型升级增量空间。促进调转结合,创新产业模式,推动开放发展。五是优化工作推进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生态环境。建立高效联动机制、标识性服务生态和多层次配套保障体系。
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的同志,各区分管经济信息化工作的副区长、经济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系统中央在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直属(归口)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机关处级干部等参加会议。
当日上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回顾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并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仪式。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书记陆晓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副书记、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陈鸣波主持会议,驻委纪检组副组长翟国建代表驻委纪检组作工作报告。中国浦发党委书记张晋、纪委书记辛中华、纪检办董杰参加了会议。
晓春同志肯定了2017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7年,各级党组织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同时发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力协同,严防“四风”和惩治腐败成绩显著。2018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从严治党走在前列。
晓春同志指出,要正确认清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问题导向,不掩盖、不回避,在新起点上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要以担当有为的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责任传导,用好问责利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决心和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开创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会上, 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与化工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办、无管局、工商外国语学校、商业学校、商业会计学校、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等8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
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领导班子成员;系统中央在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直属(归口)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市经济信息化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